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4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20%。其中: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00万元,比2014年预算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0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9.3万元。车改之前单位车辆还要继续运行维护,车改完成后立即冻结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3.0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要求,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纳入预算。常委会机关根据工作加强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在有出访任务时向财政申请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