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区住建局通过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法律服务单位选择,根据东建〔2019〕101号《区住建局采购管理规定》,中选单位的选择采取综合评分的原则,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在局二楼会议室进行了现场综合评分,现将相关结果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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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综合评分 |
结果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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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
94.6 |
中选第一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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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
91.6 |
中选第二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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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民本律师事务所 |
61.2 |
中选第三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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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北祥平律师事务所 |
28.8 |
中选第四候选人 |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至 2023年11月26日)
如对本次选聘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选聘人联系,电话:83240072。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