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2第18期)

发布时间:2022-08-15 14:05 来源: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号:[ ]

现将报告编号为NCP22420112487200172、NCP22420112487200120、DC22210100201764080、NCP22420112487200455、DC22420100003434975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经营的“生姜”、“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5-05)、韭菜(购进日期:2022-05-05)”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分别为NCP22420112487200172、NCP22420112487200120,经检验,“生姜”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2-05-05)”购进10kg,销售8kg,剩余2kg已作垃圾处理;韭菜(购进日期:2022-05-05)”购进5kg,销售4kg,剩余1kg已作垃圾处理。

二、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1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沈阳市铁西区优享会超市经营的 ,标称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型号规格:(50克+加量70克)/袋,购进日期:2021-11-01)”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C22210100201764080,经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红茶(型号规格:(50克+加量70克)/袋,购进日期:2021-11-01)”生产了20袋,5袋用于自检,销售15袋,无库存。

三、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经营的“韭菜(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4)”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112487200455,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韭菜(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4)”购进5kg,销售5kg,无库存。

四、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4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茄子(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4-10)”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100003434975,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茄子(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4-10)购进了300kg,抽样检测5kg,剩余295kg由公司食堂加工后提供给员工食用,未对外销售。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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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报告 (2022第18期)

发布时间:2022-08-15 14:05

来源: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现将报告编号为NCP22420112487200172、NCP22420112487200120、DC22210100201764080、NCP22420112487200455、DC22420100003434975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经营的“生姜”、“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5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05-05)、韭菜(购进日期:2022-05-05)”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分别为NCP22420112487200172、NCP22420112487200120,经检验,“生姜”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中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东西湖李勇蔬菜摊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2-05-05)”购进10kg,销售8kg,剩余2kg已作垃圾处理;韭菜(购进日期:2022-05-05)”购进5kg,销售4kg,剩余1kg已作垃圾处理。

二、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1日,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沈阳市铁西区优享会超市经营的 ,标称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茶(型号规格:(50克+加量70克)/袋,购进日期:2021-11-01)”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C22210100201764080,经检验,水胺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茗茶茶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红茶(型号规格:(50克+加量70克)/袋,购进日期:2021-11-01)”生产了20袋,5袋用于自检,销售15袋,无库存。

三、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24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经营的“韭菜(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4)”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NCP22420112487200455,经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市东西湖彦志蔬菜摊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韭菜(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5-24)”购进5kg,销售5kg,无库存。

四、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4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使用的“茄子(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4-10)”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C22420100003434975,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恒康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茄子(型号规格:称重,购进日期:2022-04-10)购进了300kg,抽样检测5kg,剩余295kg由公司食堂加工后提供给员工食用,未对外销售。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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