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0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及《东西湖区2020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湖北诚达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武汉市2020年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申报项目进行复核,通过复核的单位分别是武汉市荆楚美人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武汉绿蔬园蔬菜专业合作社、武汉天泽瑞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武汉禾香园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武汉汇春名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湖北鑫三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金色惠农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武汉自勇园艺专业合作社、武汉香飞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友吉名优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现将最终复核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袁亚东 电话:027-83891850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