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16:58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网报:9月26日-10月26日

2.区级初审:10月27日-11月7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教师注册工作。

2.各单位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附件: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资料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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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16:58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我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网报:9月26日-10月26日

2.区级初审:10月27日-11月7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教师注册工作。

2.各单位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要求,严格工作程序,按时认真组织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附件:2025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资料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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