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走马岭营造整洁、有序、生态、靓丽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迎新春、赏樱花、游武汉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为指导,对照“净、平、明、绿、美、齐、畅、宁”标准,以城市精细化管理评价为抓手,聚焦环境卫生、重点区域整治、市容秩序提升等核心任务,强化责任闭环,实现街域环境“全域净、常态美、长效管”,为街道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基底。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清晰,全面覆盖
依据土地性质、使用功能和管理范围,明确不同区域的环境卫生兜底责任单位,确保辖区每一寸土地均有人管、管到位。
(二)一事双考,主动履责
社区对辖区环境问题进行巡查发现,村湾环境问题,社区负直接责任,其他环境问题,社区联系各公司配合处置,公司负直接责任;对各社区环境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情况,实行一事双考,社区及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三)问题导向,重点突破
聚焦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农地边角堆放垃圾、绿化带管养盲区、公共区域保洁不彻底等),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建立健全日常巡查、问题发现、快速处置、督查评价的闭环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实现环境整治成果的常态化、长效化保持。
三、重点整治任务
(一)全域环境卫生整治攻坚
1.分类推进区域保洁
农地区域:农开公司全面排查所有农地,确保农地使用无死角,与周边道路、绿化衔接无缝隙;整治农地边角区域的石块、垃圾、乱堆放及开荒种菜等问题,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新增杂物。(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责任单位:农开公司)
绿地区域:园艺公司对辖区绿地内暴露垃圾、毁绿种菜、占用绿地堆放杂物等问题进行清理,对缺株死株进行补栽;做好辖区小游园、口袋公园等居民休憩区域常态化保洁;同步做好绿化设施修复、苗木补植工作,提升绿地景观品质。(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责任单位:园艺公司)
市政道路:环卫公司实施道路清扫保洁4级管理,提升保洁标准,全域道路每日不少于2次“机械+人工”深度保洁作业,确保路面、人行道及人字沟干净整洁;落实公厕“每日巡回保洁+早晚2轮普洗”标准,打造3座街级标杆公厕;对波形护栏及城市家具全要素清洗。(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环卫公司)
村湾区域:各社区应结合清洁家园行动,采取微信群、实地走访等多种宣传方式,增强居民环境意识,减少房前屋后乱堆放、随意开荒、垃圾乱倒等乱象;加强日常保洁,集中开展村湾大扫除,重点清理村湾公共区域、沟渠沿岸、田间地头的暴露垃圾及农业生产废弃物,确保“扫干净、码整齐、清通透、分好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良湖垸、仁寿村、沿江村湾集并等自建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重点检查施工扬尘控制、垃圾清运、材料堆放、围挡完整性等情况,确保自建区域村湾环境整洁有序,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办(农业);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各社区、农开公司)
物业区域:综合执法中心督促辖区物业公司严格履行内部环境卫生责任及门前三包责任。整治小区内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等问题;做好小区垃圾容器日常清洗消杀与规范管理;加强小区绿化养护、公共设施保洁维护,建立常态化巡查整改机制,切实提升居民小区居住环境品质。(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公共管理办;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企业区域:执法中心督促辖区企业落实门前三包及厂区环境主体责任,做好厂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常态化保洁,重点清理厂区内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废料、暴露垃圾,规范物料堆放、车辆停放,引导企业自觉维护厂区及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
储备用地(建设用地)区域:城更公司全面排查辖区所有储备用地,摸清用地范围、现状,确保保洁无盲区、无遗漏;重点清理储备用地内暴露垃圾、废弃杂物、建筑垃圾等,整治乱堆乱放、违规开荒种菜等乱象;建立储备用地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防止储备用地成为环境整治“盲区”。(牵头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拆迁);责任单位:城更公司)
2.港渠水域专项整治
农开公司负责辖区农地配套沟渠的清淤保洁工作,确保沟渠无淤积障碍物、水面无漂浮物、边坡无垃圾杂物,排引水通畅。各社区负责港渠及村湾内沟渠、塘堰的环境治理,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岸边垃圾。
经济发展办(农业)应建立核查机制,对沟渠保洁服务质量开展常态化监督考核,确保沟渠保洁服务质量及资金使用效益。(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责任单位:各社区、农开公司)
3.城市公厕洁净提升
综合执法中心全面梳理排查辖区公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针对城市道路、公园绿地、汉江堤岸、农贸市场、加油站、文化广场、陵园、社区等各行业公厕,压实管理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消除不洁净公厕。
环卫公司、物业公司、综合服务公司、社区等单位应确保所管护公厕正常开放,落实每日巡回保洁及消杀,提升管护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持设施稳定、环境整洁、如厕有序。(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环卫公司、物业公司、综合服务公司)
(二)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4.“四线一口”环境整治2.0版
聚焦走马岭街范围内的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湖水域、高架沿线及高速入城口周边等区域。
综合执法中心加强统筹协调,以问题清单为导向,深化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环境整治提升,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根本改善。
综合执法中心负责拆除沿线违规户外广告、企业乱搭乱建,规范沿线道路及企业停车秩序;规范沿线商铺经营秩序,杜绝占道经营、乱堆乱放。
各社区、环卫、园艺、农开等公司按责任区域,主动巡查暴露垃圾、秸秆堆放、黄土裸露、绿化缺失、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同步宣传引导,发动居民及土地租户参与维护。(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各社区、环卫公司、园艺公司、农开公司、国资公司、城更公司)
5.汉江堤沿线综合整治
堤岸沿线保洁:社区及农开公司持续开展堤岸沿线保洁、堤内村湾人居环境提升及农地废弃物清理工作,重点整治大堤沿线村湾乱堆乱放、农地边角石块垃圾,实现堤岸、村湾、农地环境连片整洁。
堤岸绿化与防护:执法中心负责联系水务部门,做好堤岸绿化养护、绿化带内杂物清理及耐水苗木补植工作,提升堤岸生态景观;及时上报并修复破损防护设施。园艺公司负责应急兜底工作。
违规行为管控:综合执法中心协助社区引导规范堤上停车秩序;严厉打击堤内区域私搭乱建、乱倒垃圾、违规养殖等行为,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经济发展办(农业);责任单位:各社区、环卫公司、园艺公司、农开公司)
(三)公共空间及市容秩序提升
6.市容秩序规范整治
针对水产路、沙松路、食品一路占道经营、流动摊贩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引导至指定区域规范经营;对走新路、市场路、革新大道等重点道路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结合街道“停车一张网”项目,缓解物流园区车辆停放难、停放乱问题,确保街道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无阻。(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综合服务公司)
7.市政设施维护治理
对公共区域内的市政设施,如路灯、井盖、护栏等,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功能正常运作;严格查处违法侵占道路、无证开挖等违法行为;督促权属单位及时修复井盖缺失、破损、松动等病害。(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公共管理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环卫公司)
8.广告招牌规范提升
聚焦107国道、革新大道、食品一路、走新路等重点路段,重点整治楼顶广告、遮窗广告、违规电子屏等违规设置;引导沿街商铺店招统一设计、焕新升级,融入街道生态、产业特色元素。对违规设置、破损不堪的广告招牌进行清理和更换,规范广告招牌的设置,提升城市形象。(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中心)
9.架空管线梳理整治
对市政道路沿线杂乱无章的架空管线予以梳理规整,消除安全隐患,优化城市视觉环境;对村湾架空管线进行梳理整治;及时拆除拆迁区域的废弃管线。(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公共管理办;责任单位:各社区、城更公司)
10.建筑垃圾监管处置
执法中心加强执法及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提前宣传告知,要求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清运,严格排查渣土运输车辆“滴洒漏”“带泥上路”,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确保城市环境整洁卫生。
城更公司及社区应加强拆迁区域建筑垃圾的管控,确保处置合规,及时、彻底清运垃圾,实现场地整洁、裸土可见、环境达标。
物业公司要落实小区内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工作,明确标识、围挡及覆盖要求,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全程监管台账,督促业主和施工方分类投放、定时清运。
其他责任单位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场地、项目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的合规处置。(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和拆迁)、各社区、城更公司、物业公司、环卫公司、农开公司、园艺公司)
11.违法建设严控攻坚
遵循“遏制新增、消减存量、疏堵结合”的原则,完善网格化巡控机制,优化控查违执法联动,深入开展违法建设(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结合《全市违法建设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重点聚焦“楼上楼”“四线一口”、主次干道等区域,确保整治任务取得实效。(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和拆迁)、平安建设办、各社区、国资公司、物业公司、城更公司、农开公司)
12.垃圾分类提质扩面
做好垃圾分类点位管理、宣传发动、分类收运、示范达标、餐厨废弃物管理等工作。结合生活垃圾实际投放需求及分类要求,优化垃圾分类点位布局,完善分类收集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确保生活垃圾高效分类、有序收运。(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环卫公司;责任单位:各社区、物业公司)
13.空气质量改善
综合执法中心承担改善空气质量、防控大气污染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对秸秆禁烧、渣土运输、工地扬尘、餐饮油烟、露天喷涂等工作指导、巡查、督办等。
公共管理办按照《武汉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对全街所有在建工地、村湾自建区域等施工区域实行监管,杜绝工地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
经济发展办(农业)、农开公司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时规范处置秸秆,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现象。各社区负责落实属地巡查责任,发现违规焚烧行为,应当立即制止、上报并整改。
环卫公司根据季节变化、天气情况及空气污染指数,开展常态化洒水抑尘作业,降低空气污染指数。(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各社区、农开公司、环卫公司)
(四)城市安全运行保障
14.汛期排涝安全防线筑牢
对辖区内主次干道排水管网、易渍水点、涵洞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通过服投正在实施的“国家陆港枢纽(走马岭)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解决渍水顽疾;联合交通、水务、服投等部门单位,对辖区内道路、沟渠、泵站等水利设施进行检查,清淤疏浚,确保排水畅通。(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环卫公司)
15.燃气及桥梁安全强化管理
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重点加强瓶装燃气存储、使用环节监管,常态化开展管道燃气安全巡查,建立施工燃气管网保护联动机制,确保燃气领域安全稳定。强化桥梁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专业机构进行安全“体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按照“先急后缓、分类处置”原则,及时实施维修加固,坚决守住桥梁安全底线。(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平安建设办;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和拆迁)、各社区、国资公司、物业公司、园艺公司、城更公司、农开公司)
(五)街域颜值提升示范
16.亮点空间品质打造
加快推进食品一路城市空间三微整治、革新大道食品风情街等项目,高标准打造美丽街角,实现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小微空间活化利用;向区级争取、向街内谋划,打造一批服务社会、群众受益、彰显特色、环境优美的亮点空间。(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综合服务公司;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园艺公司)
(六)落实督办问题整改
17.城管类问题及投诉件办理
建立城管类问题、投诉件办理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各类城市综合管理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化群众投诉案件质效(办结率和满意率)提升。综合执法中心负责统筹城管类问题和群众投诉件的接收、分派、督办、反馈工作,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单位和整改标准。各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期整改、办结。(牵头单位:综合执法中心;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和拆迁)、平安建设办、各社区、国资公司、物业公司、环卫公司、园艺公司、城更公司、农开公司、综合服务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挥调度
成立走马岭街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和集团公司负责人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中心,王志勇同志主持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制定评价办法,运用评价结果追责。
(二)严格落实标准
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推进重点整治任务,督促责任单位抓好具体落实,并协助责任单位解决问题;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聚焦市容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投入,确保资金用出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照本方案划定的责任边界与整治标准推进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及销号台账;对新增问题实施常态化管控,每周向综合执法中心报送工作进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社区宣传栏、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宣传环境整治的意义与成效,发动居民、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参与,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