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5-10-29 16:56 来源:区住更局   作者:   字号:[ ]

一、 基本情况

海昌天澜二期小区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金银潭大道96号,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于2015年7月交付,由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5年9月2日,有业主反映小区G12栋客梯发生故障。

二、主要措施与整治成效

面对紧急情况,各方主体积极作为,摸排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一是迅速响应,积极作为。物业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措施,暂停故障电梯使用,联系维保单位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商讨解决方案。二是检查分析,提出方案。维保单位检查分析电梯故障症结,及时向物业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经检查,G12栋电梯于2015年投入使用,因磨损导致钢丝绳断股,需更换部分电梯配件。同时,该电梯已过维保期,需启动维修资金维修。三是多方联动,及时化解。针对居民要求快速解决电梯故障的诉求,区住更局、将军路街道、张家墩社区、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程序。同时,电梯维修后多方联合实地核查并签字确认,简化了申请使用流程,提升了维修进程。在多方共同发力下,此部电梯于2025年9月27日经维修恢复运行,快速解决居民的出行难题。

三、工作启示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出行便利,各方主体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共同商议,合力施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报告;维保单位及时研判电梯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研究沟通可行性解决方案,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解决实际问题,也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通过绿色通道为小区居民解决电梯故障问题,保障居民乘梯安全,解决出行难问题提供有效便捷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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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十批)

发布时间:2025-10-29 16:56

来源:区住更局   作者:  

一、 基本情况

海昌天澜二期小区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金银潭大道96号,总建筑面积19.7万平方米,于2015年7月交付,由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5年9月2日,有业主反映小区G12栋客梯发生故障。

二、主要措施与整治成效

面对紧急情况,各方主体积极作为,摸排问题,寻求解决途径。一是迅速响应,积极作为。物业企业落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第一时间采取安全措施,暂停故障电梯使用,联系维保单位及时排查故障原因,并商讨解决方案。二是检查分析,提出方案。维保单位检查分析电梯故障症结,及时向物业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经检查,G12栋电梯于2015年投入使用,因磨损导致钢丝绳断股,需更换部分电梯配件。同时,该电梯已过维保期,需启动维修资金维修。三是多方联动,及时化解。针对居民要求快速解决电梯故障的诉求,区住更局、将军路街道、张家墩社区、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程序。同时,电梯维修后多方联合实地核查并签字确认,简化了申请使用流程,提升了维修进程。在多方共同发力下,此部电梯于2025年9月27日经维修恢复运行,快速解决居民的出行难题。

三、工作启示

电梯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出行便利,各方主体积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共同商议,合力施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报告;维保单位及时研判电梯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职能部门多方联动研究沟通可行性解决方案,依法依规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解决实际问题,也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通过绿色通道为小区居民解决电梯故障问题,保障居民乘梯安全,解决出行难问题提供有效便捷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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