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5-09-09 08:11 来源: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作者:   字号:[ ]

一、基本情况

八方明珠小区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田园北路2号,于2015年交付,由武汉海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4年8月,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湖北锦绣方圆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物业”),2024年10月1日,新物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2025年4月19日,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业主大会决议,锦绣物业退场,因业主反对老物业进场,暂时由业委会自管。2025年7月24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但锦绣物业迟迟未进场。同时,业委会自管期间,18部电梯年检不合格停运,居民投诉不断。

二、主要措施和整治成效

区住更局多次组织吴家山街道、长青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新老物业公司现场协调,加强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明确其进场的法律义务和时间要求,严肃告知违规后果。指导业主委员会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按照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上门指导业委会使用维修基金维修电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出行问题。

在区住更局及各方协调指导下,2025年8月16日,锦绣物业再次进驻小区提供服务,组织维保公司对电梯年检不合格项进行了整改,目前18部电梯全部通过年检,正常投入运行,业主上下楼难题得以解决。

三、工作启示

区住更局联动多部门反复协调,最大程度保障小区基本秩序,尊重司法程序,协调新物业进驻小区提供服务,确保最终处置经得起法律检验。同时积极化解小区业主反映突出的电梯维修问题,切实维护业主权益,避免因新老物业纠纷产生小区管理“真空”,弥补小区物业服务“缝隙”,为重塑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9月9日

扫码查看手机版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案例(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5-09-09 08:11

来源: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作者:  

一、基本情况

八方明珠小区位于东西湖区吴家山街道田园北路2号,于2015年交付,由武汉海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2024年8月,小区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湖北锦绣方圆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物业”),2024年10月1日,新物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2025年4月19日,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业主大会决议,锦绣物业退场,因业主反对老物业进场,暂时由业委会自管。2025年7月24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但锦绣物业迟迟未进场。同时,业委会自管期间,18部电梯年检不合格停运,居民投诉不断。

二、主要措施和整治成效

区住更局多次组织吴家山街道、长青社区居委会、业委会、新老物业公司现场协调,加强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明确其进场的法律义务和时间要求,严肃告知违规后果。指导业主委员会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按照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工作,依法依规推进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上门指导业委会使用维修基金维修电梯,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出行问题。

在区住更局及各方协调指导下,2025年8月16日,锦绣物业再次进驻小区提供服务,组织维保公司对电梯年检不合格项进行了整改,目前18部电梯全部通过年检,正常投入运行,业主上下楼难题得以解决。

三、工作启示

区住更局联动多部门反复协调,最大程度保障小区基本秩序,尊重司法程序,协调新物业进驻小区提供服务,确保最终处置经得起法律检验。同时积极化解小区业主反映突出的电梯维修问题,切实维护业主权益,避免因新老物业纠纷产生小区管理“真空”,弥补小区物业服务“缝隙”,为重塑和谐社区奠定基础。

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9月9日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