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现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10月,东西湖区将军路街道海昌天澜白鹭湾和克拉公馆两小区,通过业主大会决议不续聘海昌物业,并公开招投标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2025年4月,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退出小区、不办理移交。依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东西湖区住更局依法对武汉海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70000元整,同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给予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处理。
二、武汉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在管理东西湖区天赐金龙城南区期间,不履行控查违职责,被城管部门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经区住更局核实,物业公司发现违建行为后,未履行劝阻、报告职责。依据《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记分标准》,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给予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记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