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更好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加快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医保〔2020〕46号),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决定聘请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请方式和数量
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
二、报名时间
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坚持原则,诚信公道,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支持我区医疗保障事业,愿意无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四)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自愿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一定的医学、法律、行政管理、信息、财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
(六)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受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聘请,主要行使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法规,身体力行,影响并促进身边群众自觉遵守执行;
(二)监督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经办服务、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行为,对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通过有关程序向区医疗保障局相关的监督机构反映;
(三)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保人、医疗保障基金的结算、使用情况,对其违反服务协议或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行为,通过有关程序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四)积极参与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五)及时收集社会各界对本区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到区医疗保障局;
(六)听取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五、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可通过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官网查阅《关于聘请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下载《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将该表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564091652@qq.com。咨询电话:027-83220317,联系人:刘小红,单位:区医疗保障局业务科。
六、审核确定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核,公平公正地确定最终人选。
七、聘请期限
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聘期为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实际、个人意愿等情况,另行组织续聘工作。
附件: 1.东西湖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2.《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医保〔2020〕46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