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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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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应急罚〔2026〕(4)号 |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岭气体供应站 |
2026年3月18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岭气体供应站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
罚款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5 |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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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应急罚〔2026〕(5)号 |
武汉食为天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3月17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武汉食为天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
1 |
2026年4月14日 |
2026年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4月)
发布时间:2026-04-20 16:51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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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应急罚〔2026〕(4)号 |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岭气体供应站 |
2026年3月18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反映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岭气体供应站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 |
罚款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5 |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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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应急罚〔2026〕(5)号 |
武汉食为天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
2026年3月17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武汉食为天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粉尘清扫制度,定期清理粉尘并如实记录的违法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
1 |
2026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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