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3〕(19)号 |
武汉市凯安物流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2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凯安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
0.5 |
2023年8月15日 |
2 |
( 东 )应急罚〔2023〕(18)号 |
武汉信有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3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信有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0.5 |
2023年8月17日 |
2023年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8月)
发布时间:2023-08-21 14:50
来源: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高山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3〕(19)号 |
武汉市凯安物流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2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凯安物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 |
0.5 |
2023年8月15日 |
2 |
( 东 )应急罚〔2023〕(18)号 |
武汉信有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023年8月3日,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信有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0.5 |
2023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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