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3〕( 03)号 |
武汉三龙石油有限公司吴家山加油站 |
2023年2月2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三龙石油有限公司吴家山加油站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加油站西侧油罐区的柴油罐与西侧围墙的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5.0.13条的有关防火间距要求,该加油站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罚款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3 |
2023年3月16日 |
2023年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3月)
发布时间:2023-03-21 16:05
来源: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高山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3〕( 03)号 |
武汉三龙石油有限公司吴家山加油站 |
2023年2月27日,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三龙石油有限公司吴家山加油站执法检查中,发现位于加油站西侧油罐区的柴油罐与西侧围墙的防火间距不足,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2021)第5.0.13条的有关防火间距要求,该加油站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
罚款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
3 |
2023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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