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2〕( 01)号 |
湖北鼎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给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告知作业人员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作业现场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32 |
2022年3月23日 |
2 |
( 东 )应急罚〔2022〕( 02)号 |
黄文斌 |
该对象未落实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2 |
2022年3月23日 |
2022年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3月)
发布时间:2022-03-23 09:50
来源:东西湖区应急管理局 作者:高山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 |
行政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
1 |
( 东 )应急罚〔2022〕( 01)号 |
湖北鼎捷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给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告知作业人员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危险作业现场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32 |
2022年3月23日 |
2 |
( 东 )应急罚〔2022〕( 02)号 |
黄文斌 |
该对象未落实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2 |
2022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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