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汇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6年4月2日作出《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本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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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6年4月2日作出《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本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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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2 17:23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作者:武汉东汇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本局于2026年4月2日作出《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本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撤销行政登记听证告知书》(东行审不予撤告〔2026〕36号)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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