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38号文件精神,现将以下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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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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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性质) |
选 址 |
总投资 |
拟设诊疗科目 |
床位 (牙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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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金贝口腔门诊部 |
张静 |
口腔门诊部(营利性) |
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径河以南、张柏路以西、金北一路两侧武汉二十四城(北区)A第3幢/单元2层202商号 |
100万/200㎡ |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诊断专业) |
0(4) |
受理单位: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
电话:027-83081076
电子信箱:287845400@qq.com
地址:东西湖区码头潭综合楼
邮政编码:4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