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29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鄂交函〔2023〕43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6月19日起,我局停止发放纸质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持证主体经实名认证后,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掌上运管APP等手机移动端进行电子证照的添加和绑定,实现电子证照的有效携带和电子亮证。
如需纸质证件,可通过以上手机移动端或湖北网上运管(jtt.hubei.gov.cn/wsyg)自行下载打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武汉市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