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338号文件精神,现将以下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
|
类 别 (性质) |
选 址 |
总投资 |
拟设诊疗科目 |
床位 (牙椅) | |||
|
1 |
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林涌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169号 |
500万/4334.39㎡ |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
18(2) |
受理单位:东西湖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
电话:027-83081076
电子信箱:287845400@qq.com
地址:东西湖区码头潭综合楼
邮政编码:43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