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本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案 | 东卫传罚〔2025〕018号 | 武汉本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12MA49G3HH5E | 魏玉平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5/12/4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东卫传罚〔2025〕018号 2025.12.4)
发布时间:2025-12-10 09:35
来源:东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作者:|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本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案 | 东卫传罚〔2025〕018号 | 武汉本真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12MA49G3HH5E | 魏玉平 |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2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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