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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东西湖)文综罚字〔2026〕009号 |
岳某某、赵某某 |
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2.参考《武汉市新闻出版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序号4“对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1.没收印刷品:出版物3485本和涉案13类出版物散页; 2.罚款: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其中岳某某和赵某某各自承担壹万俩仟伍佰元(12500元)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年 8月7日 |
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8.7)
发布时间:2026-08-17 11:34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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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文综罚字〔2026〕009号 |
岳某某、赵某某 |
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
1.《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2.参考《武汉市新闻出版领域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序号4“对擅自设立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
1.没收印刷品:出版物3485本和涉案13类出版物散页; 2.罚款: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其中岳某某和赵某某各自承担壹万俩仟伍佰元(12500元)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年 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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