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东西湖)文综当罚字〔2026〕011号 |
张某 |
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 |
1、责令改正; 2、罚款: 壹仟元整(1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元); 4、暂扣导游证5天。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年8月3日 |
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行政处罚案件公示(2026.8.3)
发布时间:2026-08-10 17:24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东西湖)文综当罚字〔2026〕011号 |
张某 |
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条 |
1、责令改正; 2、罚款: 壹仟元整(1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元); 4、暂扣导游证5天。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6年8月3日 |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