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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
(东西湖)文罚字〔2022〕第F-2204号 |
武汉屹洋网咖有限公司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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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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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文罚字〔2022〕第F-2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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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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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13 16:21
来源:区文化和旅游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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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
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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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文罚字〔2022〕第F-22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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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
1、警告; 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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