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布武汉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18:53 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6〕346号)《湖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不规范拆解等五大类行为。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现将市商务局及各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地区

对外举报电话

江岸区

027-82903396

江汉区

027-85709614

硚口区

027-83426393

江阳区

027-84468539

武昌区

027-88939307

青山区

027-68865946

洪山区

027-87676137

东西湖区

027-83061270

蔡甸区

027-84942713

江夏区

027-87960268

黄陂区

027-61000991

新洲区

027-86920691

武汉经开区

027-8489298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027-65563214

东湖风景区

027-86628580

长江新区

027-85998779

市商务局

027-83635616

市商务局监督和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各区监督和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各区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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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武汉市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18:53

来源:武汉市商务局   作者: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6〕346号)《湖北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2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打击非法拆解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无资质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部件、使用虚假材料办理机动车注销、不规范拆解等五大类行为。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面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现将市商务局及各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地区

对外举报电话

江岸区

027-82903396

江汉区

027-85709614

硚口区

027-83426393

江阳区

027-84468539

武昌区

027-88939307

青山区

027-68865946

洪山区

027-87676137

东西湖区

027-83061270

蔡甸区

027-84942713

江夏区

027-87960268

黄陂区

027-61000991

新洲区

027-86920691

武汉经开区

027-8489298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027-65563214

东湖风景区

027-86628580

长江新区

027-85998779

市商务局

027-83635616

市商务局监督和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各区监督和举报电话接听时间为各区工作日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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