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东西湖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7)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短板,2023年1—8月,空气质量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位(由好到差排序),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0位(由好到差排序),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5.0%,PM2.5浓度同比上升9.1%,臭氧浓度同比上升3.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天,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二、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落实市改善空气质量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空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制定并实施全区改善空气质量年度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排名,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区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市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
3.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4.区公安分局严格落实道路禁行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年1月1日(不含)前的老旧柴油货车在四环线及以内区域禁行。
5.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优化重点领域车辆结构,推动出租车新能源率力争达到80%,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新能源率力争达到80%,轻型环卫车新能源率达到75%。
6.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7.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每月对全区工地、道路和渣土运输、渣土消纳等开展现场检查,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东西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东西湖区重点区域臭氧污染削峰应急管控预案》《吴家山国控站点周边餐饮油烟污染执法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源减排,强化重点道路交通疏导和移动源污染管控,深度实施工地道路净尘行动,严控露天焚烧多发反弹。优化空气质量改善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督导考核,持续跟踪问效。以街道空气质量监测、管控帮扶和重点区域大气巡查三个服务项目为载体,提升街道空气质量防治精细化水平。东西湖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5,同比下降(变好)9.6%,优良天数比例为81.1%,同比上升(变好)2.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变好)8.1%。2025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4,同比下降(变好)0.3%,优良天数比例为84.3%,同比上升(变好)3.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5.9%。
2.严控煤炭消费总量,2023年全区煤炭消费量4680吨,占武汉市煤炭消费量的0.02%。2024年1-9月全区煤炭消费量1207吨,区内用煤企业已完成能源技改,煤炭消费量不再增加,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
3.组织区内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湖北省和武汉市新能源车以旧换新相关活动,通过各类渠道积极宣传全国、省、市关于购置新能源车相关政策,提高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4.2024年至2025年底,区交通大队对货车“闯禁行”现场处罚2300余起。下一步,将按照市交管部门通告落实老旧柴油货车限行管控措施。
5.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鼓励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区交通运输局积极对接区内三家出租车公司,经过一系列措施的推进,三家出租车公司所有燃油出租车已全面下线,新能源车辆全部升级更新完毕,我区出租车新能源率已达到100%。区交通运输局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加快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引导城市配送车辆新能源化。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有意愿有条件道路货运企业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淘汰,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物流车辆。区城管执法局实施环卫车辆逐年更新,对传统车型进行升级换代,优化车型组成结构,整车质量8吨及以下的新购环卫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车型。截止2025年底,全区现有504台轻型环卫车辆,其中404台为新能源,轻型环卫车新能源率为80%。
6.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督促辖区在建项目张贴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承诺书,对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建档并做好进出工地台账,形成常态化管理。同时,组织开展了全区房屋建设工程移动式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办理环保标识牌的情况,已要求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申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区房屋建筑安全监督站发布了《东西湖区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针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七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情况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7.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加大巡查力度。2024年至2025年底,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文明施工日常巡查工地数2257项次,发现问题3285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50份,行政处罚7起,相关文明施工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区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大出土工地和消纳回填场地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出土施工区域主要道路全硬化、非作业区裸土全覆盖、拆除作业全洒水、运土车辆全冲洗管理要求。同时,结合智能监控系统,对出土工地、运输车辆、回填点位进行线上监管和线下巡查检查,严格查处车辆密闭不严、车身不洁、带泥污染路面、未按时间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222次,查处违规车辆407台;组织召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会议,约谈违规渣土运输企业,有效减少了渣土运输导致的扬尘污染。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1月20日—2026年2月2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