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序号16)

发布时间:2025-12-12 17:00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东西湖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6)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

二、整改目标

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被动局面,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落实《武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持续淘汰老旧车。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及督办,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市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通过排污许可核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低效治理措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改有组织、源头替代、新能源运输车辆替代等项目,推动实施65个大气治理项目。推动8家企业申报B级绩效等级,通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达到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8家企业均已完成网上申报。预计氮氧化物减排3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吨。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向区内货运企业做好有关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按照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货运报废更新工作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我区已向市交通运输局申报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车辆报废更新补贴。

2.印发并组织实施《东西湖区2025年春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东西湖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街道职责分工,细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重点领域管控举措,形成“区级统筹、部门协同、街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治污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大气巡查督办整改强化监管:建立“监测-巡查-督办-整改-回访-反馈-办结”督办整改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六个涉农街道安装15个“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秸秆禁烧预警事件回复响应率和处置率均为100%。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巡查:以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七个百分百”标准为核心,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围挡设置、喷淋系统安装、裸土覆盖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步建立动态清单,定期更新各工地工地状态和施工阶段。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通过微信群、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限产减排、错峰生产等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应急管控期间巡查检查,确保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到位,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共检查40个点位,发现问题163个,已完成整改141个,整改中22个,整改完成率86.5%。

截至8月28日,全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和82.5%,预计可完成2025年整改目标。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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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序号16)

发布时间:2025-12-12 17:00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东西湖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6)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反弹。“十四五”以来,湖北省多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主要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全省重污染天数比率从2021年的0.6%增加到2023年的1.9%。

二、整改目标

遏制空气质量反弹被动局面,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落实《武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湖北省“五个一批”(2024-2025年)工作计划》,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污染防治治理项目,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持续淘汰老旧车。源头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及督办,持续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帮扶,按时保质完成生态环境部、省级、市级监督帮扶反馈问题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整改。

四、整改完成情况

1.通过排污许可核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督促指导企业开展低效治理措施升级改造、无组织改有组织、源头替代、新能源运输车辆替代等项目,推动实施65个大气治理项目。推动8家企业申报B级绩效等级,通过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达到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目前8家企业均已完成网上申报。预计氮氧化物减排3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20吨。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推动实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向区内货运企业做好有关政策宣传,鼓励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按照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做好老旧营运货运报废更新工作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我区已向市交通运输局申报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车辆报废更新补贴。

2.印发并组织实施《东西湖区2025年春季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措施任务清单》《东西湖区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街道职责分工,细化工业源、移动源、面源等重点领域管控举措,形成“区级统筹、部门协同、街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治污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大气巡查督办整改强化监管:建立“监测-巡查-督办-整改-回访-反馈-办结”督办整改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六个涉农街道安装15个“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秸秆禁烧预警事件回复响应率和处置率均为100%。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专项巡查:以建筑工地扬尘防控“七个百分百”标准为核心,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在建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围挡设置、喷淋系统安装、裸土覆盖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同步建立动态清单,定期更新各工地工地状态和施工阶段。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落实:通过微信群、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重点行业企业落实限产减排、错峰生产等应急措施,同时加强应急管控期间巡查检查,确保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执行到位,最大程度降低污染天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四大专项行动”,截至8月底共检查40个点位,发现问题163个,已完成整改141个,整改中22个,整改完成率86.5%。

截至8月28日,全区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和82.5%,预计可完成2025年整改目标。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5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27-83891610。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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