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11号)

发布时间:2020-08-14 17:48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字号:[ ]

2018年10月,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进行了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东西湖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省序号11)反馈意见:武汉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较为靠后,2018年1月至6月,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不升反降,与省考核目标存在差距。

二、整改目标

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健全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我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定我区扬尘污染防控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为以下道路(铁路、堤坝)围成的闭合区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督促扬尘污染防治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严格落实巡查督办制度

制定并完善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严格落实空气污染管控各项措施。完善了东西湖区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巡查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巡查,协调各单位、各街道每天24小时(5+2白加黑)落实空气质量微信值班制度,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按照区领导的要求继续运行“联合处置小分队”,对我区重点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控情况开展现场巡查、现场督办、必要时立案查处。

按要求落实市空气办督办的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及时下达整改督办通知,督促全区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督办问题并回复,并定期对未回复、未及时回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作出通报。

提高空气巡查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巡查督办的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实时的天气状况,组织巡查人员有针对性的查找污染源,针对性地对重点道路、工地实行上下风向数据勘测,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来查找重点污染源。要求各属地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主动加强巡查,根据责任分工检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实行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绕行。

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进一步研究分析,对于市内来我区径河街、柏泉街、走马路街等消纳渣土的运输车辆以及各类重型柴油货车,尽量远离敏感区域,禁止从金山大道(海口转盘至九通路段)、临空港大道(107国道至三店大道段)通行,减少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区交通大队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制定具体的车辆绕行方案并实施。

(四)强化问责助力改善空气质量

对于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中反复督办仍整改不到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特别是被媒体曝光、市空气办重复督办、复查未整改的问题,将移送区治庸问责办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中存在问责情形的,区治庸问责办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整改落实情况

军运会赛事期间,东西湖区空气质量100%优良,2020年上半年,东西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23.7%。下一步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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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11号)

发布时间:2020-08-14 17:48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2018年10月,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进行了反馈了督察意见,现对东西湖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省序号11)反馈意见:武汉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较为靠后,2018年1月至6月,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不升反降,与省考核目标存在差距。

二、整改目标

改善空气质量,提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健全改善空气质量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我区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划定我区扬尘污染防控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为以下道路(铁路、堤坝)围成的闭合区域,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督促扬尘污染防治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

(二)严格落实巡查督办制度

制定并完善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严格落实空气污染管控各项措施。完善了东西湖区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巡查工作专班,聘请第三方开展空气质量巡查,协调各单位、各街道每天24小时(5+2白加黑)落实空气质量微信值班制度,多管齐下、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

按照区领导的要求继续运行“联合处置小分队”,对我区重点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控情况开展现场巡查、现场督办、必要时立案查处。

按要求落实市空气办督办的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及时下达整改督办通知,督促全区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督办问题并回复,并定期对未回复、未及时回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作出通报。

提高空气巡查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巡查督办的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结合实时的天气状况,组织巡查人员有针对性的查找污染源,针对性地对重点道路、工地实行上下风向数据勘测,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来查找重点污染源。要求各属地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主动加强巡查,根据责任分工检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实行重型柴油货车渣土车绕行。

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大队进一步研究分析,对于市内来我区径河街、柏泉街、走马路街等消纳渣土的运输车辆以及各类重型柴油货车,尽量远离敏感区域,禁止从金山大道(海口转盘至九通路段)、临空港大道(107国道至三店大道段)通行,减少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污染。区交通大队应会同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制定具体的车辆绕行方案并实施。

(四)强化问责助力改善空气质量

对于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中反复督办仍整改不到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特别是被媒体曝光、市空气办重复督办、复查未整改的问题,将移送区治庸问责办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扬尘污染防控工作中存在问责情形的,区治庸问责办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整改落实情况

军运会赛事期间,东西湖区空气质量100%优良,2020年上半年,东西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上升23.7%。下一步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监督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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