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43号)

发布时间:2019-07-23 15:49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字号:[ ]

    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并于10月15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现对涉及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的问题

    “武汉市城乡结合部由于其基础设施薄弱、监管存在盲区等,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场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汽车维修行业露天喷涂,“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  整改目标

    督促全区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杜绝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全区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整治。

    2.加强巡查督办,安排督察人员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2017年8月至今新建一批环卫设施。一是建设9座生活垃圾收集屋,已于今年三月份启用。二是新建径河日处理100吨中转站;日处理50吨的慈惠、长青、走马岭、辛安渡中转站;改建高桥日处理50吨中转站为日处理100吨;在建东西湖区分拣中心日处理300吨,分拣50吨中转站。三是建设走马岭建筑弃料处理厂,用于城市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建设一期日处理300吨有机物处理中心,拟定10月投入运营,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垃圾、餐厨垃圾,农村秸秆,污泥进行处理。四是我区现有环卫清扫清运车辆530辆,我区2018年投资2000余万元购买48辆环卫清扫清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一是将撤下来的钩臂箱转到社区、工业园区和涉农街道。城市化区域钩臂箱数量主要有:主次干道66个,背街小巷96个,社区409个,合计571个。目前,主次干道钩臂箱已于6月底全部取缔完毕,同时投放垃圾桶2000个,作为取缔钩臂箱补充、代替,转变清运模式和增加清运频次达到主次干道无垃圾桶漫溢,无暴露垃圾。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严格执行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的调度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焚烧发电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各街道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指令,送往指定的垃圾焚烧厂、填埋场,不得私自改变处置终端,确保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严格执行对全区垃圾运输车辆核定的运输线路,垃圾运输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运输时,必须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期,严禁私自改变运输线路,造成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规范果皮箱、垃圾桶设置管理。城区范围内要加强果壳箱、机械化收集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设置,新设一批标准化垃圾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设置的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应当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充分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四、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的问题:2018年以来,东西湖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督促各街道持续开展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专项整治工作,对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下达督办通知单3份。截止2019年4月,全区共整治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38处、“散乱污”违法生产企业47处,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32175平方米。违法露天喷涂、“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都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问题: 2018年以来,东西湖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配合区环保、农委等相关部门严查违建房内“散乱污”企业问题。

    下一步,将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及汽车维修店主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规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环境几率;二是继续督促各街道城管执法队加强巡查控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巩固整治成果;三是加强巡查督办,大队督察人员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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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公示(省43号)

发布时间:2019-07-23 15:49

来源:区环保局   作者:  

    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并于10月15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现对涉及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  反馈的问题

    “武汉市城乡结合部由于其基础设施薄弱、监管存在盲区等,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堆场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汽车维修行业露天喷涂,“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等问题比较突出。”

    二、  整改目标

    督促全区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杜绝生活垃圾随意堆放现象。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全区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伍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整治。

    2.加强巡查督办,安排督察人员巡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2017年8月至今新建一批环卫设施。一是建设9座生活垃圾收集屋,已于今年三月份启用。二是新建径河日处理100吨中转站;日处理50吨的慈惠、长青、走马岭、辛安渡中转站;改建高桥日处理50吨中转站为日处理100吨;在建东西湖区分拣中心日处理300吨,分拣50吨中转站。三是建设走马岭建筑弃料处理厂,用于城市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回收利用;建设一期日处理300吨有机物处理中心,拟定10月投入运营,对食品企业的食品垃圾、餐厨垃圾,农村秸秆,污泥进行处理。四是我区现有环卫清扫清运车辆530辆,我区2018年投资2000余万元购买48辆环卫清扫清运车辆,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一是将撤下来的钩臂箱转到社区、工业园区和涉农街道。城市化区域钩臂箱数量主要有:主次干道66个,背街小巷96个,社区409个,合计571个。目前,主次干道钩臂箱已于6月底全部取缔完毕,同时投放垃圾桶2000个,作为取缔钩臂箱补充、代替,转变清运模式和增加清运频次达到主次干道无垃圾桶漫溢,无暴露垃圾。二是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严格执行市、区两级环卫部门对生活垃圾的调度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焚烧发电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各街道的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指令,送往指定的垃圾焚烧厂、填埋场,不得私自改变处置终端,确保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要严格执行对全区垃圾运输车辆核定的运输线路,垃圾运输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运输时,必须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期,严禁私自改变运输线路,造成对居民生活的影响。三是规范果皮箱、垃圾桶设置管理。城区范围内要加强果壳箱、机械化收集桶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设置,新设一批标准化垃圾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设置的收集房、收集桶、果壳箱应当美观、卫生、耐用,并能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充分满足群众的生活需要。 

    四、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的问题:2018年以来,东西湖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督促各街道持续开展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专项整治工作,对各街道城管执法队下达督办通知单3份。截止2019年4月,全区共整治汽车维修露天占道喷涂38处、“散乱污”违法生产企业47处,累计拆除违法建设面积132175平方米。违法露天喷涂、“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行为都得到有效遏制。

    针对“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问题: 2018年以来,东西湖区城管执法督察大队配合区环保、农委等相关部门严查违建房内“散乱污”企业问题。

    下一步,将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散乱污”企业及汽车维修店主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规守法经营,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环境几率;二是继续督促各街道城管执法队加强巡查控管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巩固整治成果;三是加强巡查督办,大队督察人员加大巡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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