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1日至8月9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形成了《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和《武汉市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以下简称《问题清单》),并于10月15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现对涉及我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的问题
“青菱湖、斧头湖、南太子湖、三宝湖、安汊湖、泥达湖等早期筑坝形成的多个堤埂,已纳入蓝线保护范围,目前还未完全拆除,对水体流通性和湖泊生态产生影响。”
二、整改目标
泥达湖蓝线范围内全面退养,打破堤埂,连通水面,并开展湖泊整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湖泊全面退养。(2)破除堤埂,将多个鱼塘破口连通,恢复整体水面。(3)开展湖泊整治工程,实施晒湖、清淤及岸线修复等内容。
四、整改落实情况
东西湖区在开展湖泊退养、起产工作后,已经将不同的鱼塘破口打通,打通了全部堤梗,实现了水体连通。该项整改工作已于2018年10月前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27-8389161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