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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第六轮巡察(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8 16:39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5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过集中整改,所有交办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以党组会(扩大)形式,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不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专项学习不实。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增强学习时效性,强化交流研讨,制定并完善《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认真落实好分局“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2.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结合实际谋划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谋划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协调编制《东西湖区总干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二是梳理东西湖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制定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责任。三是加强巡查督办,对发现的流域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出动千余人次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管控。

3.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行动实效不明显。共抓大保护,联防联动不足,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进度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强化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工作。2024年3至8月,组织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行动3次。二是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进度,目前已按要求制定东西湖区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及验收销号工作年度计划,全区5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均已完成整治,282个排口完成验收销号,达到时序进度要求,预计年底可完成验收销号比例80%以上。

4.专项执法不规范。信息资料不全、巡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资料,规范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巡查要求,及时开展巡察工作。2024年4月至今,对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执法巡查15次,保障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5.空气质量改善不佳。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韧劲不足、空气质量改善现状堪忧。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改,积极指导培训,调动企业绩效提级申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已督促10家企业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B级绩效提级申报资料报送市级审核,1家企业已通过。二是系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发《东西湖区2024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6个,按时序推进清洁生产类治理项目22个,截至2024年8月15日,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₂)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变好)23.0%、下降(变好)8.3%、下降(变好)22.2%,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6.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不严、蓝天保卫战措施不力、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管控工地和道路扬尘,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颗粒物指标明显改善。二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各项蓝天保卫战措施。闭环督办整改机制,督促整改大气污染问题197个,强化对街道现场管控帮扶力度,完成全区12个街道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更新,全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起未整改情况已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4月以来,出动83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18家,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15家,已整改14家,1家整改中,已对4家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办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5家。

7.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问题整改不及时、码头污染源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测管联动,部门信息互通。监测现场执法人员开展企业运行工况调查,同步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检查,监测人员落实监测现场的技术监督,对10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联合抽查,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提高自行监测守法意识。截至2024年8月完成90余家次排污单位的现场监测任务,发布监测信息5批次,其中对纳入2024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执法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率100%。二是加强巡查督办,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帮扶指导。督办整改大气污染问题197个,2024年4月-8月累计发布街道管控帮扶建议19期,指导街道完成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更新。三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相关码头环境管理,督促相关码头做好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8.综合审批风险点控制不好。专业人员能力不足、未批先建环评问题突出、排污许可办件不规范、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环评机构监督帮扶,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加大环评机构监督帮扶力度,4至8月,按计划现场监督帮扶环评机构6家,帮扶指导相关环评机构完善环评资料档案管理、建立环评编制内审内控机制和加强环评编制人员教育培训等,下发“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函”6份,持续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有关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技术复核工作,1月8月技术复核环评文件42份,暂未出现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二是定期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环评暨排污许可技术交流培训会,提升业务水平,4月至8月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培训5次,培训人次9人次;三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环评办理“一对一”服务。建立一张清单、一个专班和一套措施的“三个一”服务机制,采取上门服务、提供政策、环评预先“体检”方式,服务辖区建设项目环评开展。3月至7月,先后3次前往企业送“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单”,全程跟进指导重点项目环评启动、环评文件编制和报批,保障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四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核发流程,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武汉市排污许可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东西湖区排污许可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东西湖区排污许可联审核查机制(试行)》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22件。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印发《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制度(试行)》,完善了审批窗口审批窗口事项告知单,定期督导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巡察组进驻以来,综合审批部门录入“双评议”事项96个,扫码14个,评价数43个,满意率100%。

9.监管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执法监管有盲区、运维监管有欠缺、执法不严格、监管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环检机构执法监管工作。2024年截至7月底,对辖区11家运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均进行记分处理,对2家公司进行立案处罚。2024年8月,组织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对11家在营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站长以及十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1人次。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培训。组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8次,进一步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对东大湖(浮船)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对东大湖(浮船)盲样考核2次,组织考评2次。针对东大湖(浮船)2月1日至10日运维监管欠缺问题,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安排人员每日登陆在线平台,对各在线数据进行审核,畅通自动站点运营维护异常情况协调联动工作,若出现异常数据情况,及时协调运维单位自查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组织执法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参加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暨“月月考”活动6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执法干部的办案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岗位培训和交叉执法检查8人次,学习先进的执法经验。 四是压实监管执法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动态巡查,积极推动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排口整改工作,通过对靠近排口的雨水井,采用抽水泵抽水的方式,人工将雨水井内的水抽排至污水井,降低雨水排口的出水量。

10.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廉洁自律不够、对重点岗位及人员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分局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和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廉政专题学习7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6次。认真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分局主要领导组织集中提醒谈话1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与分各支部书记之间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谈心谈话5人次。三是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分局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集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生态环境系统清廉战线警示教育室和湖北省廉政示范基地,从严从实抓好廉洁警示教育。四是深入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对涉及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综合梳理风险点2个,形成违纪风险点排查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1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支部换届流程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严格遵守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党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党务专题培训,参加上级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培训班,切实提高支部班子的党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撰写要求,督促相关支部对记录本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规范整理相关党务资料,督促各支部将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完善、梳理,及时进行归档。

1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规范填写测评表,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到位。

13.干部结构不优。干部年龄梯次配备不够合理,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人员力量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提升工作能力,畅通年轻干部晋升通道。2024年6月至7月,共选派5名年轻干部参加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极大地提升了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使分局年轻干部的知识储备得到充实。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人事相关部门支持,及时补充生态环境人员力量,新招录事业编制7人,推行新进工作人员导师制,2024年为近两年新入职的5名干部职工“一对一”配备导师实施“传帮带”,并制定培养方案,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视批示精神以及巡视巡察相关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分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聚焦短板弱项,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整改面上问题和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分局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根治一批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

(三)加强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量。切实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等运用到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中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党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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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第六轮巡察(先行区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28 16:39

来源: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作者: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9日至4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52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经过集中整改,所有交办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以党组会(扩大)形式,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不全面。学用结合不紧密专项学习不实。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及时组织专题学习,增强学习时效性,强化交流研讨,制定并完善《2024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认真落实好分局“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制度,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

2.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结合实际谋划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等靠要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统筹谋划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协调编制《东西湖区总干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方案》。二是梳理东西湖区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重点工作,制定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及时分解责任。三是加强巡查督办,对发现的流域治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出动千余人次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常态化巡查管控。

3.推动长江高水平保护行动实效不明显。共抓大保护,联防联动不足,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进度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强化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做好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工作。2024年3至8月,组织饮用水水源地联合执法行动3次。二是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进度,目前已按要求制定东西湖区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及验收销号工作年度计划,全区5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均已完成整治,282个排口完成验收销号,达到时序进度要求,预计年底可完成验收销号比例80%以上。

4.专项执法不规范。信息资料不全、巡查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信息资料,规范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认真落实巡查要求,及时开展巡察工作。2024年4月至今,对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执法巡查15次,保障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

5.空气质量改善不佳。落实上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韧劲不足、空气质量改善现状堪忧。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改,积极指导培训,调动企业绩效提级申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已督促10家企业按照省市要求,编制完成B级绩效提级申报资料报送市级审核,1家企业已通过。二是系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发《东西湖区2024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完成大气污染治理项目46个,按时序推进清洁生产类治理项目22个,截至2024年8月15日,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₂)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变好)23.0%、下降(变好)8.3%、下降(变好)22.2%,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6.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够。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不严、蓝天保卫战措施不力、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除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管控工地和道路扬尘,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颗粒物指标明显改善。二是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各项蓝天保卫战措施。闭环督办整改机制,督促整改大气污染问题197个,强化对街道现场管控帮扶力度,完成全区12个街道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更新,全区空气质量不断改善。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2起未整改情况已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4月以来,出动836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18家,排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15家,已整改14家,1家整改中,已对4家违法企业立案调查。办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5家。

7.生态环境改善基础还不稳固。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问题整改不及时、码头污染源整治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测管联动,部门信息互通。监测现场执法人员开展企业运行工况调查,同步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检查,监测人员落实监测现场的技术监督,对10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开展联合抽查,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提高自行监测守法意识。截至2024年8月完成90余家次排污单位的现场监测任务,发布监测信息5批次,其中对纳入2024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执法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率100%。二是加强巡查督办,强化考核评价,加强帮扶指导。督办整改大气污染问题197个,2024年4月-8月累计发布街道管控帮扶建议19期,指导街道完成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更新。三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相关码头环境管理,督促相关码头做好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8.综合审批风险点控制不好。专业人员能力不足、未批先建环评问题突出、排污许可办件不规范、履职尽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环评机构监督帮扶,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加大环评机构监督帮扶力度,4至8月,按计划现场监督帮扶环评机构6家,帮扶指导相关环评机构完善环评资料档案管理、建立环评编制内审内控机制和加强环评编制人员教育培训等,下发“监督帮扶问题整改函”6份,持续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有关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技术复核工作,1月8月技术复核环评文件42份,暂未出现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二是定期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建设项目环评暨排污许可技术交流培训会,提升业务水平,4月至8月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培训5次,培训人次9人次;三是持续开展建设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环评办理“一对一”服务。建立一张清单、一个专班和一套措施的“三个一”服务机制,采取上门服务、提供政策、环评预先“体检”方式,服务辖区建设项目环评开展。3月至7月,先后3次前往企业送“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单”,全程跟进指导重点项目环评启动、环评文件编制和报批,保障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四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核发流程,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武汉市排污许可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东西湖区排污许可审批工作制度(试行)》《东西湖区排污许可联审核查机制(试行)》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核发排污许可证22件。五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服务意识。印发《东西湖区生态环境分局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制度(试行)》,完善了审批窗口审批窗口事项告知单,定期督导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巡察组进驻以来,综合审批部门录入“双评议”事项96个,扫码14个,评价数43个,满意率100%。

9.监管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执法监管有盲区、运维监管有欠缺、执法不严格、监管执法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环检机构执法监管工作。2024年截至7月底,对辖区11家运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均进行记分处理,对2家公司进行立案处罚。2024年8月,组织召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治理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对11家在营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技术站长以及十大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1人次。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培训。组织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全体人员开展业务培训8次,进一步提高监测人员技术水平。加强对东大湖(浮船)水质自动站运维管理,对东大湖(浮船)盲样考核2次,组织考评2次。针对东大湖(浮船)2月1日至10日运维监管欠缺问题,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安排人员每日登陆在线平台,对各在线数据进行审核,畅通自动站点运营维护异常情况协调联动工作,若出现异常数据情况,及时协调运维单位自查并向上级部门汇报。三是加强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组织执法监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参加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暨“月月考”活动6次,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理论知识和执法干部的办案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岗位培训和交叉执法检查8人次,学习先进的执法经验。 四是压实监管执法责任,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动态巡查,积极推动湖北良品铺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排口整改工作,通过对靠近排口的雨水井,采用抽水泵抽水的方式,人工将雨水井内的水抽排至污水井,降低雨水排口的出水量。

10.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廉洁自律不够、对重点岗位及人员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分局党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和开展联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廉政专题学习7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讲授纪律党课6次。认真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切实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分局主要领导组织集中提醒谈话1次,分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与分各支部书记之间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谈心谈话5人次。三是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廉洁自律。分局进一步加强廉洁教育,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组织集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次,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生态环境系统清廉战线警示教育室和湖北省廉政示范基地,从严从实抓好廉洁警示教育。四是深入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对涉及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对关键环节和岗位,开展违纪风险点排查,综合梳理风险点2个,形成违纪风险点排查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1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支部换届流程不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纠正问题,严格遵守制度,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了支部换届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党务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党务专题培训,参加上级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培训班,切实提高支部班子的党务能力水平。三是完善支部会议记录,规范撰写要求,督促相关支部对记录本进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四是规范整理相关党务资料,督促各支部将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的资料进行完善、梳理,及时进行归档。

1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格。

整改情况: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规范填写测评表,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到位。

13.干部结构不优。干部年龄梯次配备不够合理,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人员力量配备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提升工作能力,畅通年轻干部晋升通道。2024年6月至7月,共选派5名年轻干部参加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极大地提升了年轻干部的业务能力,使分局年轻干部的知识储备得到充实。二是积极争取上级人事相关部门支持,及时补充生态环境人员力量,新招录事业编制7人,推行新进工作人员导师制,2024年为近两年新入职的5名干部职工“一对一”配备导师实施“传帮带”,并制定培养方案,

二、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视批示精神以及巡视巡察相关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分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能力、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聚焦短板弱项,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在整改面上问题和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围绕分局存在的短板弱项,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根治一批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回潮。

(三)加强成果运用,提升工作质量。切实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等运用到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中,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中共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党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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