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编制了《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公布。
本年度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武汉市东西湖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五环大道49 号 ,邮编:430040,电027-83244769)
一、总体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指导,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公证处负责自建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其他科室按分工配合,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全面展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二)完善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修改完善《东西湖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和各项要求。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全部按照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核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全年无涉密事件的发生。(三)明确分工,多渠道发布。 将各类公开信息的编制任务下达到各股室、并将信息采集、撰写、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指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具体发布机构,各业务科室提供信息来源,包括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计划总结等方面的内容,坚持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在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东西湖区公证处网站、东西湖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上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东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总计公开66条,其中各类工作规划要点类3条、政策文件类6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5条、公示公告7条(长青司法所装修工程项目2篇、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信息公开指南1条、2019年信息公开总结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38条,其他信息3条。
(二)东西湖区公证处网站公开情况:公开了办证指南、公证法律服务收费管理标准、办理公证事项证明清单、工作信息38条。
(三)东西湖区普法微信公众号:以每周发布1-2篇信息的频率更新,2019年(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共发布工作信息137篇。东西湖普法微博:2019年(截止到2019年12月19日)共发布工作动态55条。东西湖普法抖音号:按照要求发布视频作品,2019年(截止到2019年11月20日)共发布视频作品4部,转发视频33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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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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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
11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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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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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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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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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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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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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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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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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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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34.18451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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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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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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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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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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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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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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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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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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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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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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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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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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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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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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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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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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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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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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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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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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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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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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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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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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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还存在少部分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信息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区司法局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干部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大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4、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