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经过公告、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现将拟聘任为东西湖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人选情况公示如下(具体人员名单附后),聘期3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11月3日。对以下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东西湖区司法局反映。
联系人:丁卓君,联系电话:027-83386614,邮箱:77689331@qq.com。
附件:《东西湖区拟聘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名单汇总表》
东西湖区司法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