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东西湖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9-03-08 09:30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字号:[ ]

2018年,东西湖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坚持以服务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三大攻坚战”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引领,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主动作为打造特色亮点,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的好评。

东西湖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常青花园司法所被评为“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柏泉街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评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全市仅有的两家“五星”公园(广场)类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之一。慈惠街被评为四星“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区社矫局副局长刘玲被评为“武汉市社区矫正十佳干警”,常青花园司法所所长刘芬被评为武汉市“十大勤政廉政标兵”,被授予“第十七届劳动模范称号”,常青花园司法所首席调解员韩秀田被评为“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方法2次在市媒体刊载。

一、主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聚焦精准普惠均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以便民化服务为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建立了12个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投入近128万建成临街两层的集法制宣传、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为一身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运行以来,来访者大大增加,2018年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5件,法律援助事务4443件,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以打造法律援助“名优工程”为抓手,拓宽服务深度提高办案质量。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实行名优律师办案模式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名优律师专业特长,鼓励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月安排名优律师在中心值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活动,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指派、会见、阅卷、证据收集及运用、庭审代理及辩护、报告与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在由市司法局组织的2018年第一期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工作中,我区10件卷宗全部合格。三是以创建社区、村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按照市局“五个一”的要求完成了3家社区律师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创新社区律师工作,推行“5+X”模式。“5”即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涉法信访五项基本服务事项,“X”即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将精准扶贫、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纳入其中,维护大局稳定。服务模式采取定点、定时、挂牌、上门、网络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尤其是建立社区律师微信群,足不出户就能让居民在网上获得法律帮助。积极开展面向群众、两委干部、社区服刑人员等的法制讲座,引导其知法守法用法,参与基层治理,为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村队作出了积极贡献;开展“志愿服务大巴”活动 ,走进吴家山街、径河街、金银湖街等老旧小区及还建小区,现场为市民解决生活中涉及法律的小问题、身边烦心事;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行动389场55427人次,强化了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化“同心·律师团”服务,助力惠企“一号工程”。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对重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包括举办大型专题法律服务企业活动、定制企业风险防范方案等,创造了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二)聚焦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一是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组织全域化”。我区现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61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企业调委会4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实现“对象全域化”。建立完善司法所与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和派出所等部门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对接机制、联席会议,对群体性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反馈和应急处理”模式,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互动机制,实行“大综治大调解”。截止到目前,共调处纠纷2950起,调解成功2648起,成功率99.9%。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87次,调解民间纠纷1870起,调处成功1870起,调解成功率100%。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成功调解纠纷1078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非正常死亡、涉访、群体性等重点敏感纠纷68件并防止激化。三是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实现“任务全域化”。紧跟辖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加强预研预判和排查预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对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和信访维稳等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易发人群和不安定因素集中的地区,加大排查力度,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实现“调防一体化”,确保了社会稳定,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确保了“六个不发生”,2018年全区实现了赴省进京非访“双为零”目标,全市仅东西湖一个区实现此目标。

(三)聚焦严格规范执法,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一是深入开展电子手环定位监管工作。作为武汉市首家开展电子手环定位监管试点工作的单位,制定了《武汉市东西湖区社区服刑人员适用电子手环定位管理办法》,经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我局已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手环,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开展“大清查、大规范”活动。社矫局成立专班,通过重点走访,面谈警示,微信点检、平台巡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在矫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2018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45人,解除矫正255人,共对43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矫正,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5名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率、入矫教育率、建档率、解矫教育率均达100﹪,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299件,调查率达100%。2018年无脱、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发生。三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心理机构参与社矫工作,开展了禁毒专项警示教育、女性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教育帮扶、“关爱未成年成长”主题心理健康讲座、“不忘初心、全民阅读”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增强了矫正工作实效。四是开展刑释人员全面摸排和刑释人员就业需求摸底工作。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基地统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调研,开展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走访帮扶活动,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现实困难。

(四)聚焦法治城市建设,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一是以制度促保障。制定印发了《2018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区开展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会,对做好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和律师在执法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诠释法律、宣传法治。二是以宣传见成效。深入组织开展以“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市宪法宣讲团成员到慈惠、吴家山、辛安渡、走马岭等街道及径河武警中队、长青武警6中队、95174部队开展宪法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官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组织宪法主题宣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累计14场次。集中开展红色物业宣讲活动。组建全区红色物业宣讲团,针对红色物业及居民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在各街道开展巡回宣讲11场次。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讲座575场次、培训272场次、咨询1,943场次,涉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个层面,受教育人员60万余人次,促进了依法治校、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建设。法治建设经验交流材料被《楚天法治》刊载。三是以特色立品牌。坚持以“法治文化”为突破口,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深挖地方特色,将法治元素与地方民俗、乡村建设等相结合,推广了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柏泉街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 聚焦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区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区局和司法所政务外网全覆盖,实现了协同办公OA系统全覆盖,建设完成司法所视频会议、远程会见系统全覆盖,极大地提升了区局和司法所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全区律师资源不足,未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存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值班人员不够、社区律师工作疲于应对等问题,对工作开展和推进形成较大的阻力;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力量薄弱,首席调解员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人员配备存在不足。部分司法所没有调解员,调解数量、调解卷宗制作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三是行业、专业调委会存在“专业不专、行业不行”的情况。目前我区6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组织、经费和人员(除拘留人矛盾纠纷调委会外)均由区司法局组建、管辖和安排,未能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和优势,存在专业性不强、与行业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还待进一步健全。

2019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推进律师服务工作。一方面引进省市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立分所,提高我区律师数量和质量,从而实现全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同心律师团”工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整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合作共赢、融合发展。

(二)着力解决首席调解员用工和配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我区首席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序列,按照“每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专职首席调解员、3个专业调委会(医疗、物业、劳动)各配备3名专职首席调解员、交调委配备9名首席调解员(3个中队各3名)”的标准,为全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核政府购买服务用工额度42名。

(三)着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9年,申报东山和辛安渡等2个司法所新、改(扩)建工作。目前东山司法所办公用房已得到解决,辛安渡司法所办公用房改造升级也已启动。争取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完工并按要求达标。

(四)着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微电影展播、“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解任务,将“法律六进”进行项目化管理。制定普法宣讲计划,将各类宣讲任务分解到宣讲团成员。课程安排与平安建设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到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以此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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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司法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9-03-08 09:30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2018年,东西湖区司法局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司法局长座谈会精神,坚持以服务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为中心,以“三大攻坚战”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为引领,以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目标,主动作为打造特色亮点,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多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的好评。

东西湖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常青花园司法所被评为“市级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柏泉街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评为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成为全市仅有的两家“五星”公园(广场)类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之一。慈惠街被评为四星“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区社矫局副局长刘玲被评为“武汉市社区矫正十佳干警”,常青花园司法所所长刘芬被评为武汉市“十大勤政廉政标兵”,被授予“第十七届劳动模范称号”,常青花园司法所首席调解员韩秀田被评为“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方法2次在市媒体刊载。

一、主要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一)聚焦精准普惠均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以便民化服务为目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区建立了12个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6个“公共法律服务点”。投入近128万建成临街两层的集法制宣传、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为一身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运行以来,来访者大大增加,2018年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55件,法律援助事务4443件,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以打造法律援助“名优工程”为抓手,拓宽服务深度提高办案质量。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实行名优律师办案模式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名优律师专业特长,鼓励名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月安排名优律师在中心值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活动,对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指派、会见、阅卷、证据收集及运用、庭审代理及辩护、报告与归档等方面进行综合专业考评。在由市司法局组织的2018年第一期全市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工作中,我区10件卷宗全部合格。三是以创建社区、村法律顾问规范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按照市局“五个一”的要求完成了3家社区律师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作用。创新社区律师工作,推行“5+X”模式。“5”即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纠纷调解、法律服务、涉法信访五项基本服务事项,“X”即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将精准扶贫、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纳入其中,维护大局稳定。服务模式采取定点、定时、挂牌、上门、网络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尤其是建立社区律师微信群,足不出户就能让居民在网上获得法律帮助。积极开展面向群众、两委干部、社区服刑人员等的法制讲座,引导其知法守法用法,参与基层治理,为创建民主法治社区、村队作出了积极贡献;开展“志愿服务大巴”活动 ,走进吴家山街、径河街、金银湖街等老旧小区及还建小区,现场为市民解决生活中涉及法律的小问题、身边烦心事;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行动389场55427人次,强化了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深化“同心·律师团”服务,助力惠企“一号工程”。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向企业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对重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包括举办大型专题法律服务企业活动、定制企业风险防范方案等,创造了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二)聚焦发展“枫桥经验”,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一是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组织全域化”。我区现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61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2个,村(居)调委会139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企业调委会4个,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实现“对象全域化”。建立完善司法所与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和派出所等部门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对接机制、联席会议,对群体性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及时通报反馈和应急处理”模式,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互动机制,实行“大综治大调解”。截止到目前,共调处纠纷2950起,调解成功2648起,成功率99.9%。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87次,调解民间纠纷1870起,调处成功1870起,调解成功率100%。行业性(专业)调委会成功调解纠纷1078起。各级调解组织调解非正常死亡、涉访、群体性等重点敏感纠纷68件并防止激化。三是筑牢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实现“任务全域化”。紧跟辖区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发现矛盾风险隐患,加强预研预判和排查预警。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对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和信访维稳等矛盾突出的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易发人群和不安定因素集中的地区,加大排查力度,抓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实现“调防一体化”,确保了社会稳定,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确保了“六个不发生”,2018年全区实现了赴省进京非访“双为零”目标,全市仅东西湖一个区实现此目标。

(三)聚焦严格规范执法,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一是深入开展电子手环定位监管工作。作为武汉市首家开展电子手环定位监管试点工作的单位,制定了《武汉市东西湖区社区服刑人员适用电子手环定位管理办法》,经严格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我局已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手环,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开展“大清查、大规范”活动。社矫局成立专班,通过重点走访,面谈警示,微信点检、平台巡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在矫人员无一人脱管漏管。2018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45人,解除矫正255人,共对434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矫正,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5名社区服刑人员衔接率、入矫教育率、建档率、解矫教育率均达100﹪,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299件,调查率达100%。2018年无脱、漏管及重新犯罪情况发生。三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强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心理机构参与社矫工作,开展了禁毒专项警示教育、女性社区服刑人员专项教育帮扶、“关爱未成年成长”主题心理健康讲座、“不忘初心、全民阅读”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增强了矫正工作实效。四是开展刑释人员全面摸排和刑释人员就业需求摸底工作。开展刑释人员安置基地统计,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调研,开展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走访帮扶活动,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现实困难。

(四)聚焦法治城市建设,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实。一是以制度促保障。制定印发了《2018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区开展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召开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推进会,对做好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对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并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和律师在执法司法实践中更好地诠释法律、宣传法治。二是以宣传见成效。深入组织开展以“与宪法同行 让法治生辉”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协调市宪法宣讲团成员到慈惠、吴家山、辛安渡、走马岭等街道及径河武警中队、长青武警6中队、95174部队开展宪法宣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官兵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组织宪法主题宣讲进机关、进单位、进军营累计14场次。集中开展红色物业宣讲活动。组建全区红色物业宣讲团,针对红色物业及居民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在各街道开展巡回宣讲11场次。截至目前,共组织各类法律知识讲座575场次、培训272场次、咨询1,943场次,涉及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个层面,受教育人员60万余人次,促进了依法治校、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建设。法治建设经验交流材料被《楚天法治》刊载。三是以特色立品牌。坚持以“法治文化”为突破口,实施法治文化引领战略,深挖地方特色,将法治元素与地方民俗、乡村建设等相结合,推广了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法治广场和法治长廊,柏泉街法治文化广场被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工作办公室联合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五) 聚焦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今年以来,区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推进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区局和司法所政务外网全覆盖,实现了协同办公OA系统全覆盖,建设完成司法所视频会议、远程会见系统全覆盖,极大地提升了区局和司法所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全区律师资源不足,未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存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值班人员不够、社区律师工作疲于应对等问题,对工作开展和推进形成较大的阻力;二是人民调解工作力量薄弱,首席调解员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人员配备存在不足。部分司法所没有调解员,调解数量、调解卷宗制作与上级要求存在差距。三是行业、专业调委会存在“专业不专、行业不行”的情况。目前我区6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的组织、经费和人员(除拘留人矛盾纠纷调委会外)均由区司法局组建、管辖和安排,未能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和优势,存在专业性不强、与行业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四是普法宣传工作机制还待进一步健全。

2019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推进律师服务工作。一方面引进省市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我区设立分所,提高我区律师数量和质量,从而实现全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深入推进“同心律师团”工作,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整合资源,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活动,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实现合作共赢、融合发展。

(二)着力解决首席调解员用工和配备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我区首席调解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序列,按照“每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2名专职首席调解员、3个专业调委会(医疗、物业、劳动)各配备3名专职首席调解员、交调委配备9名首席调解员(3个中队各3名)”的标准,为全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核政府购买服务用工额度42名。

(三)着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9年,申报东山和辛安渡等2个司法所新、改(扩)建工作。目前东山司法所办公用房已得到解决,辛安渡司法所办公用房改造升级也已启动。争取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完工并按要求达标。

(四)着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广泛开展法治微电影展播、“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分解任务,将“法律六进”进行项目化管理。制定普法宣讲计划,将各类宣讲任务分解到宣讲团成员。课程安排与平安建设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重点项目建设相结合、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到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以此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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