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机关及下属6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62.10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5.32万元,增长 72.98 %。主要原因是根据《东西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东西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编[2013]81号)精神,将质监局、工商局、招商局承担的食品监管职能划入食药局,整合质监局、食药局所属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组建了东西湖区食品检验检测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5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1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