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武汉市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区级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管理全区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
3、负责全区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强区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推进全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全区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监督认证标志和证书的正确使用;承担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负责全区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规划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区标准化管理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工作协调工业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及执行标准登记;监督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进工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信息标准化工作;推进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统一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负责全区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证国家计量制度的统一;在市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范围内组织和管理计量检定;实施计量监督;依法对制造、修理、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实施管理;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监督和指导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7、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法规、规章和制度,监督管理全区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8、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协调全区有关执法打假和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和督办大、要案;负责办理有关质量问题举报投诉的处理工作。
9、负责对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人员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10、依法负责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上报工作,负责质监政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中投诉的调查处置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东西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0人。以费养事人数11人。
退休人员11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5人,事业退休人员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36.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36.93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9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636.9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7.47万元,增长7.45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76.9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3.89 万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2013年质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由垂直管理改为由市区两级分级管理体制,将区分局下划到各区,在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区质监局加大工作力度,从而导致相应的预算支出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56.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
2.商品服务支出41.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邮电、交通、差旅及物业管理等维持正常运行费用;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9.3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60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3.58 万元,增长16.76%,主要原因一是东西湖区经济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增加,监管的范围扩大,力度的加强;二是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业务量增加,检测成本费用上升。其中: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目199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专项业务,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告及宣传、计量管理、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办案、资料购置、行政单位购买劳务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目26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检验检测用房建设和修缮、信息网络建设等资本性支出;
3、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目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检测及各项技术服务发生的检测成本(如检测材料、标准器具、评审、仪器送检、设备修理、样品、交通费)、检测用房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信息资料库的收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支出及事业单位购买劳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