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依法对2022年第四季度武汉市东西湖区1家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个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2年第四季度武汉市东西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
附件2: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