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西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就业创业个人信用账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人社〔2021〕4号)(以下简称“4号”文)等文件要求,我局对申请开展就业培训个人信用账户进行了审核,具体为:
武汉问道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于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30日开展1期就业技能培训班,培训专业为养老护理员,培训人员为21名,为其中2名学员(凡云龙、朱华琳)申请建立就业创业个人信用账户。
经我局核实上述2名学员符合建立就业创业个人信用账户政策条件。根据“64”号文、“4号”文有关规定,按照就业技能培训4000元/人的培训补贴标准对2名学员予以授信,用于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授信人员名单如下:
学员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身份类别 |
授信额度 |
培训机构 |
凡云龙 |
男 |
421**********213 |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
4000元 |
问道职校 |
朱华琳 |
女 |
422**********141 |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
4000元 |
问道职校 |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