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农(饲料)罚〔2024〕1号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添加剂案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91420112731058310N |
王建华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添加剂。 |
罚款。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及《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序号111之规定。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东西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窗口缴纳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1日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东农(饲料)罚〔2024〕1号)
发布时间:2025-03-06 16:0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农(饲料)罚〔2024〕1号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添加剂案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
91420112731058310N |
王建华 |
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添加剂。 |
罚款。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及《湖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基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序号111之规定。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东西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窗口缴纳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1日 |
关联 文章
关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