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农(农药)罚〔2024〕2号 |
武汉匠锐娅晓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案 |
武汉匠锐娅晓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
91420112MA4K3HNYXW |
乐晓 |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东西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窗口缴纳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东农(农药)罚〔2024〕2号)
发布时间:2024-12-18 17:02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东农(农药)罚〔2024〕2号 |
武汉匠锐娅晓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案 |
武汉匠锐娅晓洗涤用品有限公司 |
91420112MA4K3HNYXW |
乐晓 |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东西湖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窗口缴纳罚款 |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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