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东西湖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我区要建立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总面积不少于800亩。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街道审核报送,专家评审,最终评定4家主体具备承担示范区建设项目的资格。因武汉阳雀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计划调整、放弃实施资格,经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武汉市强鑫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武汉市郭家台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和湖北紫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作为2026年东西湖区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每家主体补贴上限8万元。
现将项目评审结果及补贴资金上限(附件)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27-83093649)。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