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主体及资金分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13:2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号:[ ]

根据《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我区要建立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不少于2个,总面积不少于800亩。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街道审核报送,2025年7月8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邀请专家对4家主体(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分及结论,经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和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3家单位作为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每家主体补贴上限10万元。

现将项目评审结果及补贴资金上限(附件)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27-83093649)。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项目评审结果及补贴资金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拟补贴资金上限(万元)

1

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89

1

建议立项

10

2

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

88.67

2

建议立项

10

3

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

88.33

3

建议立项

10

4

武汉市明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8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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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项目建设主体及资金分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13:21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  

根据《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及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我区要建立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不少于2个,总面积不少于800亩。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街道审核报送,2025年7月8日我局委托第三方公司邀请专家对4家主体(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明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分及结论,经局党组会研究,拟确定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和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3家单位作为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每家主体补贴上限10万元。

现将项目评审结果及补贴资金上限(附件)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7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27-83093649)。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

2025年东西湖区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项目评审结果及补贴资金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分

排名

评审结果

拟补贴资金上限(万元)

1

武汉市柏泉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89

1

建议立项

10

2

武汉市东西湖区鑫瑞凯种植家庭农场

88.67

2

建议立项

10

3

武汉市东西湖区维农种苗有限公司

88.33

3

建议立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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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明春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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