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2021年智能农机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1〕13号)、《关于印发<东西湖区2021年智能农机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农文〔2021〕20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涉农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试行)>》(东农文〔2021〕19号)文件,经建设主体进行申报,相关街道及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确认,东西湖区2021年智能农机示范推广项目建设主体拟确定为武汉郭家台农机专业合作社。
公示期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27-83239516。
武汉市东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