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组织落实全国、省、市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老龄工作。
2.统管全区老龄工作,对老龄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治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提出建议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长期规划,协调和推动老龄事业向前发展。
3.负责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接待老年人来信来访,协调处理涉老案件,依法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4.负责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发放老年长寿津贴和居家养老护理工作。
5.组织实施经常性的尊老、敬老、助老和重大节日的敬老活动。指导全区老年福利与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6.做好老龄工作星级模范区、模范街(办事处)和模范社区(大队)的创建申报和组织协调迎接市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全区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西湖区老龄委办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东西湖区老龄委办总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在职实有人数 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人)。
离退休人员2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2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709.4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09.49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5.7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9.4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09.49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683.4 万元,增长3.82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75.84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万元,增长5.57 %,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性支出同比上年增加4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6.98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2.3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0万元。
(二)项目支出633.6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3.61 %,主要原因是: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增加5万元,专项资金支出599.65万元。其中:
1. 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项目5万元。
2.专项资金支出项目19.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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