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区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4-05-26 21:15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字号:[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性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
  4、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落实优抚政策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承办烈士报批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掌握发布灾情,协助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争取省、市级救灾款物的下拨;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区救灾物资储备和发放工作。
  7、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拟订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监管全区性社会救灾募捐义演。
  8、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全区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基本医疗救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9、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服务专班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推动队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10、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区建设工作及社区服务的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执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名管理部门做好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工作,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其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我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边界勘查、协商工作。
  1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孤寡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在全区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4、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安老、扶幼、救助、济困等慈善活动,为社会保障起到补充作用。
  15、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执行殡葬法规政策,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负责公用墓地的管理,倡导移风易俗。
  16、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
  18、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西湖区 民政局  由机关及下属  6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东西湖区 民政局   总编制人数20   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  10  人,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在职实有人数 17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  10  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
离退休人员 12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11 人。
遗属(全额)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238.6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238.67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8.67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    支出(科目)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79.99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45.7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238.67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40.01   万元,增长 15.72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45.6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 10.27   万元,下降 4.01     %,主要原因是:4名自收自支人员2013年在预算外收入科目列支,2014年列入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3.32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7.73万元。因为4名自收自支人员2014年包干末列此栏。
  2.商品服务支出23.9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8.38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2.49万元。4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的公积金不在此列,按照每人每年6.5万元包干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68.4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 18.15  万元,下降6.33  %,主要原因是:
  (1)社团登记工作经费3万元,比2013年减少3万元
  (2)区仲裁委员会经费10万元,比2013年增加3.5万元
  (3)因成立流浪乞讨救助站,工作经费12万元,比2013年增加6万元
  (4)福利院工作经费8万元,比2013年减少2万元
  (5)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增灾害信息员工作经费)5万元,比2013年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减少1万元
  (6)低保工作经费    12万元,比2013年减少16万元。
  (7)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2万元,比2013年减少1万元。
  (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比2013年减少10万元
  (9)队务公开工作经费2万元,比2013年减少3万元
  (10)民间组织管理工作2万元,比2013年减少2万元
  (11)拥军优属及优抚维稳工作经费6万元,比2013年减少12万元。
  (12)民政年终总结表彰会5万元,比2013年减少5万元。
  (13)区慈善超市经费5.6万元,比2013年增加0.4万元的人员经费。
  (14)新增4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6万,2013年在预算外列支
  (15)以费养事人员工资32万,比2013年减少6.65万元。
  (16)协理员工资64万,比2013年增加8万元。
  (17)流浪乞讨人员工资12.8万元,比2013年增加0.4万元。
  以上项目比2013年支出减少18.15万元
  (三)专项支出2724.5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68.43万元,增长(下降)20.76%
  因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712.7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378.36万元,比2013年预算下降266.27万元。
  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一键通”是2013年市、区十大突出整改问题之一,也是市政府绩效目标。2013年购置“一键通”及信息系统资金均是区追加资金,未列入2013年预算。据统计2014年需购置一键通27500台*90元/台=248万,2、系统维护需10万元,3、社区养老服务窗口人员经费(每个社区2万元,预计58万元,市区1:1)区级预算共需2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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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26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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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社团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承办全区性社团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及年检工作。
  4、负责全区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落实优抚政策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伤残评定上报工作;承办烈士报批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落实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全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救灾工作;组织核查、掌握发布灾情,协助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灾区生产自救;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争取省、市级救灾款物的下拨;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全区救灾物资储备和发放工作。
  7、负责全区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拟订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福利院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监管全区性社会救灾募捐义演。
  8、负责建立健全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订全区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落实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组织实施社会基本医疗救助;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9、指导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做好新农村建设中基层组织建设和公共服务专班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工作;协助指导社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推动队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建设。
  10、负责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拟订社区建设工作及社区服务的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指导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执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各地名管理部门做好地名命名更名报批工作,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12、负责全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其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我区与毗邻区行政区域边界勘查、协商工作。
  13、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管理。承担孤寡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在全区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4、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社会安老、扶幼、救助、济困等慈善活动,为社会保障起到补充作用。
  15、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执行殡葬法规政策,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负责公用墓地的管理,倡导移风易俗。
  16、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7、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和婚姻习俗改革服务工作。
  18、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1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西湖区 民政局  由机关及下属  6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东西湖区 民政局   总编制人数20   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  10  人, (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在职实有人数 17   人,其中:行政编制  6  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  10  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人)。
离退休人员 12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11 人。
遗属(全额)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238.6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238.67   万元,事业收入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万元,其他收入    万元;上年结转    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38.67   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万元,    支出(科目)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79.99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45.7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9    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238.67    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40.01   万元,增长 15.72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45.6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 10.27   万元,下降 4.01     %,主要原因是:4名自收自支人员2013年在预算外收入科目列支,2014年列入项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33.32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7.73万元。因为4名自收自支人员2014年包干末列此栏。
  2.商品服务支出23.99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8.38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2.49万元。4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的公积金不在此列,按照每人每年6.5万元包干列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68.4 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 18.15  万元,下降6.33  %,主要原因是:
  (1)社团登记工作经费3万元,比2013年减少3万元
  (2)区仲裁委员会经费10万元,比2013年增加3.5万元
  (3)因成立流浪乞讨救助站,工作经费12万元,比2013年增加6万元
  (4)福利院工作经费8万元,比2013年减少2万元
  (5)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增灾害信息员工作经费)5万元,比2013年防灾减灾工作经费减少1万元
  (6)低保工作经费    12万元,比2013年减少16万元。
  (7)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2万元,比2013年减少1万元。
  (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比2013年减少10万元
  (9)队务公开工作经费2万元,比2013年减少3万元
  (10)民间组织管理工作2万元,比2013年减少2万元
  (11)拥军优属及优抚维稳工作经费6万元,比2013年减少12万元。
  (12)民政年终总结表彰会5万元,比2013年减少5万元。
  (13)区慈善超市经费5.6万元,比2013年增加0.4万元的人员经费。
  (14)新增4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26万,2013年在预算外列支
  (15)以费养事人员工资32万,比2013年减少6.65万元。
  (16)协理员工资64万,比2013年增加8万元。
  (17)流浪乞讨人员工资12.8万元,比2013年增加0.4万元。
  以上项目比2013年支出减少18.15万元
  (三)专项支出2724.5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68.43万元,增长(下降)20.76%
  因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预算712.78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400万元。退役士兵安置378.36万元,比2013年预算下降266.27万元。
  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一键通”是2013年市、区十大突出整改问题之一,也是市政府绩效目标。2013年购置“一键通”及信息系统资金均是区追加资金,未列入2013年预算。据统计2014年需购置一键通27500台*90元/台=248万,2、系统维护需10万元,3、社区养老服务窗口人员经费(每个社区2万元,预计58万元,市区1:1)区级预算共需2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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