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养老服务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1、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2、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
3、高龄津贴发放
4、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
5、购买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审计服务
二、项目内容
1、依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东西湖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90户,原则上每户最高不低于3000元(不含评估、施工、监理、验收等支出)。2024年,东西湖区完成适老化改造92户,有效改善了部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环境。
2、依据《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22年度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武民办〔2022〕7号)和《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武民办〔2023〕7号)相关要求,2024年继续采购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险和养老机构意外险。文件明确,购买相关保险事项由各区统筹组织,要求承保范围不缩小、承保时间不断档、赔付金额不降低。养老机构入住意外险由财政和养老机构按2:1比例承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险由财政承担。2024年,东西湖区购买养老设施场地险125个,养老机构床位533张,为在养老设施活动及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构建了安全屏障。
3、高龄津贴发放。依据《关于印发<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9〕1号),对武汉市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0-89周岁100元/月,90-99周岁300元/月(东西湖区户籍),100周岁及以上500元/月。依托于福彩公益金、上级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3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4.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服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村福利院实施“一院一社工”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民办〔2018〕40号),结合我区农村福利院运营改革工作实际,按照7万元/个/年的标准,为2个农村福利院购买专业社工服务项目。专业社工机构围绕农村福利院特困供养对象,累计开展建立档案、开展需求评估、个案服务、康乐手工等活动100余场次,丰富了特困供养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集中供养服务质量。
5.第三方评估审计养老服务项目。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4号),建立健全评估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组织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等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家养老机构日常管理、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对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验收,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等级评定,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培训。第三方评估服务,有效提供了养老服务需求和工作参考意见,督促各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环境、整治安全问题,为确保养老服务领域的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项目周期:1年
四、资金额度
序号 |
项目类别 |
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万元) |
备注 |
1 |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 |
27.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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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
17.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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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龄津贴发放项目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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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村福利院“一院一社工”项目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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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购买第三方评估审计服务项目 |
9.8546 |
东西湖区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