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桂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业委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基层治理的难点,与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您在建议中反映的业委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客观存在,重点突出,分析透彻;针对加强业委会提出的建议,措施具体,切实可行。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业委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住宅小区业委会建设,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基层民主建设范畴,着力构建关系明确、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社区自治新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打造“红色业委会”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推动业主委员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是积极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往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以业主身份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支持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开展工作。
三是结合实际,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两长四员”等,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推荐熟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质量总监。
四是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区域化党组织成员,挑选优秀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担任社区居委会兼职委员。
二、坚持分级分类,不断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坚持以市场物业为主、自管物业为补充、公益物业来托底,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成立公益性服务企业或依托居委会组织居民实行自治服务管理,分类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一是规范市场物业,推动物业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企业管理层双向进入、党建工作和经营管理双向互动;推动党建工作要求写入物业服务规范,党建成效作为确定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升自管物业,引导党员居民牵头强骨干,推动社区工作者、小区下沉干部参与强队伍,定期评选优秀自管物业,“以奖代补”促进提档升级。开展牵手互助行动,组织专业化物业企业结对帮扶自管物业小区,为居民提供水电维修、管道疏通等专业物业服务。
三是优化公益物业,增强公益物业服务“造血”功能,清理开发老旧小区各类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等资源,所得收益依法用于补贴物业费用不足。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业委会履职能力
加强业委会教育培训。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年度和专项培训制度,确保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每年接受一次以上培训。同时,积极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通过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等,不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2020年,区房管部门将围绕着《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红色物业”提质拓面等工作要求,采取分期分批分片,集中授课与网络教学相结合方式,抓好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培训,切实提高物业公司、业委会成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履职能力。
强化业委会自身建设。业委会自觉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自我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业委会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提供服务,报告物业服务情况,及时了解、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调解业主间因物业使用产生的纠纷,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公开业主大会决定和物业选聘、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收支等重大事项;引导和帮助业主增强自律意识,提高文明素养,遵守管理规约,规范物业使用行为等,积极参与小区共建共治。
四、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深化“三方联动”服务
一是健全联动服务机构。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三方联席会议,制定议事规则和工作流程,定期召开会议,密切工作联系,协调问题化解矛盾,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是整合联动服务资源。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调配社区“两委”成员和各类专干,组织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服务企业员工和社区各类服务居民群众的队伍力量,为满足居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提供服务。
三是创新联动服务载体。指导街道、社区党组织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深入居民群众,了解居民群众的生活情况,听取居民群众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业主和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化解居民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业委会建设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将结合民政部门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委会建设力度,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协调配合,深化“三方联动”,为共同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建设幸福美好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业委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东西湖区民政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