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及工作人员补贴的通知》要求,经养老机构申报、街道核查、区民政局审核,拟对东西湖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发放疫情期间临时补贴,现将发放标准及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一并说明如下:
一、符合发放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临时补助人员名单及发放标准(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7月8日
三、有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东西湖区民政局反映,通讯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91号东西湖区民政局,邮政编码:430040,联系人:周佳,电话:027-83255085。
(二)公示人员临时补助资格如被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的,将取消补助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将予以发放。
附件:东西湖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工作人员补贴发放名单
东西湖区民政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