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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慈善组织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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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20000011043196D200071101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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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 |
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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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十条第二款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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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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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委托部门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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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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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面向法人事项主体 |
资质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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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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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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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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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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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基金会) 2.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3. 会议纪要 4. 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5.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度财务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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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91号)411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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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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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833850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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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公交:H83 H85 737 546 H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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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 审核 审批 办结 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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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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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可通过电话、QQ群等预约服务。 电话号码:027-83385073。 QQ:289440020 243948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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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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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1、市长热线:027-12345; | ||||||
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0-04-10 15:32
来源:区民政局 作者:|
事项名称 |
慈善组织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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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420000011043196D200071101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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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 |
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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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十条第二款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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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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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
委托部门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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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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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面向法人事项主体 |
资质认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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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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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2.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3.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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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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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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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基金会) 2. 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3. 会议纪要 4. 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 5.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度财务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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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武汉市东西湖区民政局(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91号)411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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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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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27-833850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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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 |
公交:H83 H85 737 546 H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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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 审核 审批 办结 送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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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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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可通过电话、QQ群等预约服务。 电话号码:027-83385073。 QQ:289440020 2439489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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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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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1、市长热线:027-123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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