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2024年11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进展情况
1.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相关讲话精神列为重点学习内容,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二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湖北省城镇燃气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4 年第二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合集汇编》等。三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及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相关知识,提升对燃气安全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并制发《全区燃气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违法运输燃气行为;开展危运车辆联合路检路查,增加路面监管执法频次,重点对危运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持证情况、车辆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危运车辆标识标牌及电子运单等事项进行了检查。二是持续开展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执法检查。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城镇燃气领域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明确执法重点、工作机制及联合执法联系人,形成监管合力。
3.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辖区燃气运输企业重新制定风险辨识四色图,完善应急物资统计;督促公司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驾驶员,并做好约谈记录,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督导辖区燃气运输企业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每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燃气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定期开展车辆隐患排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告知、危险标示及反光标识存在隐患的及时更换。三是前往辖区燃气运输企业开展检查,同时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对相关运输车辆进行常态化监控管理,督促燃气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电子运单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四是组织第三方安全专家对辖区燃气运输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 1482-202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清单》等标准规范,逐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现场反馈问题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主责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落实政令能力。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严明政治纪律,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狠抓作风建设,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压实,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面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真正做到以整改添动力、以整改促发展,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好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为推动中国网谷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中共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东西湖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