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区财政局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审查书面自查报告、抽查项目档案等形式,对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工作业绩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监督考核结果通告如下:
一、考核单位名称: 东西湖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一)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总体实施情况,包括:采购项目受理和完成情况,质疑受理和答复情况,协议定点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情况等;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三)内控制度建设、开评标现场管理、项目档案资料完整性情况;
(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
(五)集采机构建设及人员培训情况;
(六)上一次监督考核反馈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四、考核方法
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中心能严格按照规定接受委托,按批准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执行采购任务,在各采购环节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与实施工作。2024年,共受理完成了52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其中公开招标39项,竞争性磋商2项,框架协议采购11项。采购预算金额6697.91万元,中标金额6169.45万元,节支金额528.46万元,节支率7.9%。协议定点成交总笔数1801笔,成交总金额12296.92万元。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成交总笔数3574笔,成交总金额8440.623535万元。共受理政府采购质疑14项,已回复10项、已撤销4项,涉及8个项目,回复率100%,按期回复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采购文件编制存在瑕疵,个别采购需求编制和评审因素设置不够严谨;二是采购公告不规范,个别项目公告内容不全,发布不及时;三是档案资料归集不够齐全,个别项目报告内容不完整。
六、考核结果
经监督考核,中心2024年能较好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完善内控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发挥了集采机构的职能作用。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考核建议: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规范文件制作,科学设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
2、加强公告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3、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报告内容,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4、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落实情况请于4月30日前书面反馈区财政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