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文件要求,东西湖区财政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武汉市东西湖区审计局
武汉市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协会
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检查内容
(一)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
(二)对国有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6日—8月15日
四、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工作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与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共同实施。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刘翠 联系电话:027-83898406
联系地址: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监督科
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